1.1. 前言
全人誕生於一個夢想,一個追求理想教育的夢想;我們塑造了一個自由和包容的環境、鼓勵學生大膽嚐試錯誤,並透過自發性的行動去發展自己的個性和潛能。我們的目標是培養一個「啟蒙」的公民與具有審美品味的自由人。 18年來,全人把「追求自由」做為教育目標。為了追求自由,全人顛覆傳統學校裡的師生關係,改變了學生的學習方式,建立了學生自治的機制。
一、師生關係:
在生活上,教師是學生的朋友,不是監護者。在公共事務上,教師是權利和學生平等的公民,不再扮演道德警察或法官的角色,在學習上,教師和學生是夥伴關係,在信任的基礎上,一起合作,共同學習
二、學習方式:
當學生不想學的時候,他不會被強迫進入課堂,但老師會提醒和邀請他;當學生想要學習任何課程或追求任何夢想,學校都會盡全力尋找資源來協助。我們有社團性課程,原則上學生只要找到6個人連署就可以開設一門課程;我們有所謂的M計劃,學生可以向撥款委員會提出他的追夢計劃;學校也會主動開設一些選修性課程,鼓勵學生修習。 在基本能力(國、英、數)方面,我們建立了學習的路徑圖。先透過學習診斷充分掌握學生真實的程度,鼓勵他回到不懂的地方重新開始。
三、自治機制:
自由不是白吃的午餐;要得到任何美好的東西都必須付出代價。學生享有自由就應該慢慢學習如何為自己的自由負責:生活上遇到干擾或侵犯時如何解決,與同學、老師意見不合或衝突時如何溝通,想推動一件公共事務時如何說服別人或被別人說服,想完成自己的夢想,如何說服別人來支持。這些都是全人學生常會碰到的問題,生活小組、主席團、執行團與自治會是全人經常性的討論與決策機制,還有法官團、宿舍生活自治會議(簡稱「生治會」,以及校務會議及各種委員會,都是學生學習對話、反思和自我表達的場域。我們整個自治機制的真正目標是要讓學生學會「聽懂」別人的想法和感受。 全人整體的學習機制都指向一個目標:引發孩子的主動性和自發性(initiative and spontaneity),這是做為一個人最可貴的特質,也是人性尊嚴的基礎。
───節錄自全人中學校長黃政雄〈從全人經驗看十二年國教〉等文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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