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13.全人關懷獎學金辦法

2019.6.8 自治會通過

一、經費來源:教育部實驗教育補助、家長捐款基金

二、名額及期程:每年最多新增兩位(視基金額度許可、增減名額)、每學期每位獎學金額度最多十萬元,獎學金期程三到五年。

三、適用對象:每學期入學新生、以及國二到高一的在校生。(ex. 國一到國三、高一到高三、國二到高三、小五到國三......)

四、目的:為提升學校學生主動學習風氣,吸引具有自學及發展潛力、但家庭尚無足夠的財務規劃予以支持的學生,能到本校就讀至少三年以上的時間。

五、申請文件:

1.入學申請問卷

2.兩封推薦信(至少需要一封家長以外的推薦信)

3.三到五年的學習計畫書(會設計一份制式的表單方便勾選或填寫,目的在於確保學生具有主動性、學習好奇心、以及完成學習約定的能力)

4.獎學金申請額度與期程

五、審查原則:

1.家庭尚無就讀全人至少三年的的足夠財務規劃

2.被推薦人的過去表現

3.被推薦人的學習計畫書,能否履行學習約定的評估

六、審查機制:

教師團會議共識決(若有教師擔任推薦人須迴避),決定獎學金期程與額度。

七、退場機制:

1.學生及家庭評估已有自行負擔全額學雜費的財務規劃,由家庭主動提出後退場

2.學生及家庭評估,無法兌現或調整原訂三年的學習計畫書。由學生或全人教師團主動提出後,進行三方會談,評估是否退場。

3. 確定退場後,學生從次學期開始恢復繳交全額學雜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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