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11. 非在校生課程選修辦法

2012年10月24日校務會議通過

  1. 本辦法適用對象為本校校友(含休學生)、延修生、家長、員

    工眷屬、全人創校社區住戶。

  2. 全人創校社區住戶得免費選修一門課(不限學分數),其餘加選課程比照第三條付費。

  3. 學分費:每學分收費新台幣4500元。(食宿費用由會計另核,住宿須向值星預先報備並接受學校安排,不得私自進住學生宿舍。)

  4. 報名繳費:課程開始三大週內報名繳費。

  5. 如欲參加年度登山活動,收費標準依當年度登山活動費用另行公告。

  6. 申請本校課程選修者,須遵守本校校規及生活公約等相關規定,並不得有妨礙本校師生作息之行為,違者本校有權終止其課程選修之權利,其繳交之學分費亦不予退還,不得異議。

  7. 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後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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